細水霧滅火系統簡介

  


     細水霧是指噴霧總體積中,直徑小于400微米的霧滴所占體積的百分比不小于99%,直徑小于200微米的霧滴占體積的百分比不小于50%的微小水霧。細水霧應用于消防始于二十世紀四十年代,發展于上世紀九十年代。

     細水霧主要是通過降溫、窒息的作用滅火,同時具有控制熱輻射、洗刷空氣中的煙氣的輔助作用。

采用水作為滅火劑,對環境無污染,對人體無危害,通過物理方法滅火,用數量少,水漬污染小,具有降溫、浸濕的效果,不易復燃,還能有效控制熱輻射,滅火的同時消防人員可以出入保護區實施搶救或輔助滅火。

      細水霧常用于保護檔案室、博物館、煙草倉庫、油浸變壓器、柴油發電機房、儲油間、電子通訊設備機房、控制室等場所。

細水霧滅火系統主要部件


細水霧滅火系統主要有水箱、泵組式設備、分區控制閥、噴頭及管網組成。


1、水箱:水箱是系統的出水部件,主要由進水口球閥、過濾器、浮球閥、不銹鋼焊接箱體、底架、排污閥、液位計、液位開關、出水口球閥等組成。


2、泵組式設備:主要由電機泵組撬塊、分控柜、主控柜、穩壓泵、電接點壓力表、進水集流管、出水集流管、調壓泄壓閥、安全閥、壓力開關等組成。


3、分區控制閥:按照系統的不同,分區控制閥有開式、濕式兩種。開式分區控制閥有簡化形式和完全形式兩種。簡化形式主要由電動球閥、壓力開關組成,具有導通或隔離保護區管路、反饋信號的功能;完全形式主要由手動球閥、壓力表、電動球閥、壓力開關、調試閥、蜂鳴器等組成,具有導通或隔離保護區管路、反饋信號、功能調試、聲光報警、現場按鈕啟動或復位功能,同時方便維修。濕式分區控制閥主要由水流開關、調試閥、手動球閥、壓力表等組成,具有反饋水流信號、模擬噴放調試的功能。


4、噴頭:噴頭是細水霧的產生部件,直接影響系統的滅火性能。噴頭材質為不銹鋼。

三、維護要點

根據《細水霧滅火系統技術規范》要求,細水霧滅火系統須按照以下條款進行精心維護:

6.0.7 每日應對系統的下列項目進行一次檢查:

    1 應檢查控制閥等各種閥門的外觀及啟閉狀態是否符合設計要求;

    2 應檢查系統的主備電源接通情況;

    3 寒冷和嚴寒地區,應檢查設置儲水設備的房間溫度,房間溫度不應低于5℃;

    4 應檢查報警控制器、水泵控制柜(盤)的控制面板及顯示信號狀態;

    5 應檢查系統的標志和使用說明等標識是否正確、清晰、完整,并應處于正確位置。

6.0.8 每月應對系統的下列項目進行一次檢查:

    1 應檢查系統組件的外觀,應無碰撞變形及其他機械性損傷;

    2 應檢查分區控制閥動作是否正常;

    3 應檢查閥門上的鉛封或鎖鏈是否完好、閥門是否處于正確位置;

    4 應檢查儲水箱和儲水容器的水位及儲氣容器內的氣體壓力是否符合設計要求;

    5 對于閉式系統,應利用試水閥對動作信號反饋情況進行試驗,觀察其是否正常動作和顯示;

    6 應檢查噴頭的外觀及備用數量是否符合要求;

    7 應檢查手動操作裝置的保護罩、鉛封等是否完整無損。

6.0.9 每季度應對系統的下列項目進行一次檢查:

    1 應通過泄放試驗閥對泵組系統進行一次放水試驗,并應檢查泵組啟動、主備泵切換及報警聯動功能是否正常;

    2 應檢查瓶組系統的控制閥動作是否正常;

    3 應檢查管道和支、吊架是否松動,以及管道連接件是否變形、老化或有裂紋等現象。

6.0.10 每年應對系統的下列項目進行一次檢查:

    1 應定期測定一次系統水源的供水能力;

    2 應對系統組件、管道及管件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并應清洗儲水箱、過濾器,同時應對控制閥后的管道進行吹掃;

    3 儲水箱應每半年換水一次,儲水容器內的水應按產品制造商的要求定期更換;

    4 應進行系統模擬聯動功能試驗,并應符合本規范第5.0.9條的規定。